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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陈明事迹
- 来源-淄博十中
- 作者-淄博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 发表时间-08-11-23 02:18:27
陈明,1955年9月21日生,山东淄博人,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体育系。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自1978年5月起任山东淄博第十中学体育教师至今。历任淄博十中团委副书记、书记,教导处副主任,副校长,校党总支书记并兼校男、女排球队主教练。是中国中学生排球协会副主席,教练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排协委员、淄博市排协副主席、淄川区排协秘书长;山东省中学研究会体育专业理事等。
除完成学校日常的行政及党务工作外,任教27年来,所教班级学生体育达标率及合格率均为100%,用业余时间执教的淄博十中男女排球队共获市冠军59个,67次1003名学生代表市、省参加山东省及全国排球比赛,并一直保持全省前三名,全国前六名的水平。其中校女排于1996年代表山东省获全国中学生锦标赛第5名;2001年淄博十中女排出访韩国;2002年淄博十中女排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获得第3名;仅1999年至2004年间,淄博十中男女排在山东省大型比赛中共获得8个省冠军;2004年8月淄博十中男女排球在北京全国中学生排球锦标赛中,在全国116支代表队中双双进入甲级队伍。所训练的队员中先后有206名被审批为国家二级一级、运动健将运动员称号;任教27年来,亲自选材培养并输送到省以上专业队及清华、南开、浙大、山大、中山大、海大、石油大学、体育院校等全国几十所高校的排球高水平本科以上队员共208名,质和量高居全国各中学之首。由于比赛和输送等成绩突出,淄博十中于2003年11月被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教育部首批命名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任教27年来,先后56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优秀教练员、新长征突击手、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等;1987年被评为“全国学校体育优秀工作者”;1989年被评为“全国排球一级优秀裁判员”;1991年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1993年被授予“十年振兴山东体育先进个人”;1996年、2000年两次被评为“淄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98年被评为“淄博市体育学科带头人”;2004年被评为“淄博市十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001年至2004年连续五次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教练员”;2004年被评为全国男排、女排优秀教练员等称号,并被命名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在执教中不断学习、总结、研究、创新,理论与实际结合,刻苦与科学并存,教书育人,拼搏进取,敬业爱岗,无私奉献,有顽强的创业精神;首创“三大球”项目,能在一所区属乡镇中学完成竞技体育和输送高水平排球及专业运动员一体工程,在全国史无先例;所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中国学校体育》发表,并多次在省市获奖;淄博十中仅在1999—2004年间,就连续七次承办省中运会、锦标赛、传统校及韩国高中队来访等比赛,受到各参赛队高度评价,这在全省无先例。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被选调出国考察休养,工作事迹几十次受到市、省及国家级新闻媒体、报刊登载宣传,并先后入录在《中国当代名人辞典》、《淄博教育群英》、《淄博人物》、《中国体育人才大典》、《山东省新时期杰出人物》《中国当代体育教师大辞典》、《中国教育专家名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