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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华荣膺“山东省人民教师”


    9月9日,在山东省庆祝2006年教师节大会上,省政府隆重表彰了3名 “山东省人民教师”,我市沂源县实验中学原校长李振华同志榜上有名。“山东省人民教师”是全省教育系统最高荣誉,自2004年以来省政府共表彰10名“山东省人民教师”。
    李振华,男,1937年生,中共党员,1953年2月参加工作,沂源县实验中学原校长。先后荣获山东省模范教师、山东省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特级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市教育局领导向李振华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