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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淄博市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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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规定,现就我市中专、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的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淄博市中小学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组织申报工作,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和降低标准。

    1、申报范围要求。校内不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馆和少年宫之外的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均不能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

    2、调入人员申报要求。从机关、外系统调入的人员申报教师职称,需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1年及以上,可不受任职资格和任职年限的限制,但需具备教师资格、学历等其他条件。

    3、推荐数额问题。按照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淄人发[2008]149号)文件要求,各呈报单位要上报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注明已聘和未聘人员,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4、优先推荐工作量大的任课教师。按照推进素质教育“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要求和课程设置方案,合理确定教师应承担工作量。对于任现职以来实际承担工作量与应承担工作量比数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要优先推荐。

    二、相关要求

    1、业务测试问题。继续组织申报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工作,由外地专家命题,测试内容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精心组织实施。各呈报单位要严格把关,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公正性、严肃性,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伪甄别等问题,均由呈报单位负责。

    3、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前。

    4、申报程序及其他事项一律按照淄人发[2008]149号文件要求办理。

    附件:关于报送2008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淄博市人事局  淄博市教育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于报送2008年度中专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贴近期免冠照片,涉及授课情况,须加盖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没有教务部门的加盖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贴与《评审表》同底片的照片)。

    3、《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A3纸型,原件。“年度考核结果”栏要加盖单位公章)。

    4、《“六公开”监督卡》1份(左上角盖单位公章)。

    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表》。

    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其中申报中专、中学教师职务的提交近4年的、申报小学教师职务的提交近5年的,考核优秀的需报送考核优秀等次证书)。

    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1500字以上)。

    8、任现职以来已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主编或参编的教材不超过3件。

    9、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综合奖励、教学获奖情况证书(附文件)均不超过3件。

    10、任现职以来主讲公开课、观摩课的证明材料(附文件)不超过3件。

    11、学历及学位证书(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个人全部档案。高中及以下学历不提交)。

    12、《教师资格证书》。

    13、《继续教育证书》。

    1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和聘书。

    15、有外语要求的,报送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装订在“评审表”内第1页上)。

    16、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中属免考部分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模块证明、考试模块合格证同时上报)。

    17、破格晋升以及改系列的,均须由单位依据破格或改系列推荐条件写出专题报告,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中级改系列的,免报第1和第2项,须报送《改系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四份及原职务呈报表。助级改系列晋升中级的,与正常晋升要求相同。改系列及改系列晋升的,第6至10项只提交岗位变化以来的成果。

    18、上述所有证件、书籍、表格,凡不要求同时提交复印件的,只提交原件。凡无证件材料原件的,一律不受理复印件及证明等材料。不受理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申报评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1、严格申报推荐程序,认真组织专家评价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应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然后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填写《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表》。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申报人的《教师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评审材料要经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3、破格晋升以及改系列的推荐报告,应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4、呈报部门填报《上报人员情况统计表》、《上报人员花名册》(上述两表用“淄博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的打印功能完成)一式2份,同时上报电子数据。

    “淄博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可在淄博教育人才网(http://rencai.zbedu.net)下载使用。

    5、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一律用碳素或兰黑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缺页、缺公章、缺签字。

    6、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上报材料袋封面信息要与申报表格内容填写一致,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7、呈报部门需同时上报申报数额核定表及公示报告。

    【为便于审查材料,请将袋内材料按以下顺序排放:评审表,简表,一览表,六公开卡,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表,年度考核表、工作总结(一起装订),学历证书,现职称证与聘文聘书,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证、计算机证书与免考证明(一起装订),公开课、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一起装订),论文论著及编写教材】

    二、填表及微机信息录入要求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单位”的填写一律与单位公章一致。“任教学科”须与“评审管理系统”中规定的学段学科一致。

    (三)“学历”中毕业时间、院校、专业、学制须与学历证书中记载完全一致。

    (四)教师资格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证内容填写,分别为15位或17位数字。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栏,达到相应模块要求的填写“中级合格”。

    (六)“外语水平”栏填写“无”或“*语,*级**分”(与证书相同)。

    (七)“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八)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时间”填写证书或报刊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3、“授奖单位”、“奖励内容”按发证机关及奖励名称填写,不能随意简化。

    4、“工作简历”须详细填写时任的情况。

    5、教学情况填写“×年×月至×年×月”,一般一学年占一行,填至2008年8月底。

    6、“公开课内容”须与证书内容一致。

    7、“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填写教学工作获奖的内容,未获奖的不填。

    8、“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9、“论文论著”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正式报刊(不含论文集、刊物的增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论文的有关情况。

    10、“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名称须与文章名称完全一致。

    11、“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及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九)以上栏目中,综合奖励情况栏必须填写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县级及以上表彰,总数不超过3项;其余栏目均限填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3项。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类别单项表彰、乡镇或学校的表彰不要往表上填写,只要不超过相应类别材料数量,可以提交供评委会参考。

    (十)《一览表》填写内容要与《评审表》填写内容相对应。一项内容不要在同一表格的两栏中重复填写。

    (十一)录入提交的电子数据须与申报人纸质材料完全一致。若有不一致导致影响评审结果的,由呈报部门、单位负责。

    三、时间要求

    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18日-19日,具体安排如下:

    18日上午  周村区、沂源县、高新区

    18日下午  张店区、淄川区、桓台县

    19日上午  博山区、高青县、临淄区

    19日下午  局属学校、市直部门、大企业集团